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迎接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3    点击量:

各党支部:

根据2023年巡察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将于近期对管委会党工委开展巡察,巡察组将于10月下旬进驻并开展为期10-15个工作日现场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部党组、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二、巡察工作方式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直属高等学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巡察组巡察工作方式有: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走访调研,以及经学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巡察工作要求

1.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并将联系人具体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完整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保障工作。

3.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安排出国出境,不得在巡察组驻地、办公场所周围安装或运行影像监控和监听设备,原有的设备要及时遮挡或关停。

4.巡察进驻动员会前一天,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和网站首页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时间、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巡察组组成人员和联系电话、邮箱及信访接收接待方式等。

四、迎接巡察工作部署

1.成立管委会党工委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钱德洲,副组长:李中华。成员:杨明、徐云、贺亮、张正国。其中,联系人:张正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巡察工作的动员部署、深入自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2.成立管委会党工委迎接巡察工作联络组,组长:钱德洲,副组长:杨明。成员:贺亮、张正国、刘军、王兆烨、孙展、王春燕、胡如清、宗芳、颉慧芳。联络组负责迎接巡察工作的内外联系和材料准备等工作。

3.完成巡察自查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4.做好巡察材料准备(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1)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附简历);(2)全体教职工通讯录(可提供电子版);(3)本单位工作职责、下设科室工作职责;(4)党组织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5)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6)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支部工作台账;(7)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发展情况材料;(8)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材料;(9)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材料;(10)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材料;(11)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材料;(13)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情况材料;(14)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将于巡察组进驻时提供。如有原件、原始记录,需提供。

5.组织召开好巡察工作动员大会。

6.如实进行专题汇报,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内容:(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情况;(2)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情况;(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情况;(4)师德师风方面情况;(5)党支部建设方面情况;(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情况;(7)内部规范化管理方面情况;(8)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7.按照要求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8.领导班子、党工委委员、各党支部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要将迎接和做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和本学期的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过程中,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干扰和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浦口校区管委会党工委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