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校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后勤保障处及浦口校区管委会于12月20日对浦口校区5号楼、运动场等三处保障性社会服务用地的公开招租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 号 |
地 点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承租单位 |
1 |
5号楼、运动场等 |
自动售货机 |
5台 |
扬州永利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签字并盖章)向南京农业大学监察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公告期满无质疑,不再另行公告。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