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精神,校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后勤保障处及浦口校区管委会于7月29日对浦口校区10幢学生宿舍楼底层门面、学生浴室底层门面等两处保障性社会服务用房的公开招租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成交单位 |
成交价格 |
1 |
快递 |
南京奎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4.1万元(人民币) |
2 |
美发店 |
南京市浦口区南洋美发店 |
2.13万元(人民币) |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签字并盖章)向南京农业大学监察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公告期满无质疑,不再另行公告。
2024年7月29日